无主物品处置公告(第十九期)
- 来源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1-08 17:50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30日接到景哈边境派出所移交在景哈乡勐汤河农贸市场0218号杆附近开展流动巡逻查缉时,查获工业胶卷54卷,扑克牌10袋,黄金手链一条(金重12.22克),黄金项链一条(金重37.92克);
2024年12月3日,勐龙派出所在勐龙镇242中缅界碑执勤点执勤时,在检查一辆云G1B603蓝色货车,查获头发107袋重约3吨;2024年12月20日,大开河边境检查站在思小高速公路出州检查区执勤现场开展公开查缉时,从一辆勐腊开往昆明方向的银色重型半挂牵引车(云K22355)货箱内查获鱼翅19件,花胶6件,药品6件,电子配件20件;2024年12月13日,勐龙边境派出所在贺管村附近边境线开展巡逻时,查获一件可以纸箱,内有手机28部,钢化膜4盒,充电器15个,电池电池3个,转换器1个,耳机1个;2024年12月25日,勐龙边境派出所开展边境巡逻时,在239梯田附近小路边查获27袋牛干巴;2024年12月28日,小街边境管理所在勐龙镇030联防所0541号监控杆附近查获编制袋装牛肉干巴36袋,毛肚9袋;2024年12月29日,大开河边境检查站在思小高速公路出州检查区执勤现场开展公开查缉时,从一辆勐腊开往昆明方向的银色重型半挂牵引车(云K11460)货箱内查获鱼皮10包;
因上述案件的当事人无法确认,物品需及时处理。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动到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景洪市勐混路15号,联系电话:0691—2122687)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上述物品将按无主物品处理,但是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