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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物品处置公告(第十七期)

  • 来源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12-20 08:46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2月11日接到大开河边境检查站移交思小高速公路出州检查站查获车牌(云L7303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及拉运的冻鸡脚21.32吨、车牌(云AK2862、云A9786挂)的厢式货车及拉运的冻鸡脚4.58吨;2024年12月11日接到勐龙边境派出所移交勐龙镇拉祜新寨茶叶地001号联防所附近边境小路查获工业胶卷22件(白色圆盘154个)、磷化铝1件(10瓶)、黄金叶纸盒25件(1250条)、和天下烟纸1件、和天下烟壳3件;2024年12月11日接到小街边境派出所移交勐龙镇036号联防所2号预留门附近便道查获车牌(云K6537Y)的白色轿车及拉运的腰带63件;2024年12月18日接到西双版纳海关移交勐龙通道查获冻鸡、牛、猪产品642件、牛肉干3.46吨、冻鸡脚14.46吨。

因上述案件的当事人无法确认,物品需及时处理。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动到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景洪市勐混路15号,联系电话:0691—2122687)协助调查并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上述物品将按无主物品处理,但是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