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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讷乡开展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的通告

  • 来源 :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5-15 10:17

广大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有效遏制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景讷乡人民政府决定在全乡辖区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对全乡辖区范围内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驾驶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追逐竞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非法改装、噪音扰民、酒驾醉驾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严厉整治。

二、严禁驾驶违规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上路行驶。对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企业、修理店,公安机关将联合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三、现存在未成年人使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情况的,家长应立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要求,为未成年人替换合规的交通工具。学校和家长要及时制止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将机动车(含蓝牌、黄牌电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未成年人驾驶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自5月16日起,将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全面的清查整治行动,各职能部门应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置。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0691-2450009(熊警官)

景讷派出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