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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关于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的询价函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浏览 :
  • 发布时间 :2025-05-08
  • 【字体: 大  中  小 

各报价单位: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拟就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进行专业采购,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该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采购询价单位

询价单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允景洪街道纳昆康巷3号。

人:陈红西,0691-2565263

箱:sthjjwfg@163.com

二、采购询价内容

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参数如下:

种类及数量:900-999-4944.1吨,其中:苯,200桶,约5吨;疑似苯化学品,211桶,5.275吨;甲胺,476桶,约11.9吨;疑似甲胺化学品,190桶,约4.75吨;疑似亚硫酰氯成分化学品,127桶,约3.175吨。不明固体粉末状化学品,280袋,约14吨。

三、供货期及质量要求

(一)供货期

接到业主通知后5天内派运输车辆及人员到指定地点收运。

(二)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五、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资质

报价单位报价单位委托的运输公司应持续具备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的全部合法资质且持续有效,包括但不限于:

1.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核准经营类别清单;

2.符合国家标准的污染防治设施;

3.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验收文件;

4.《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

5.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文件。

(二)转移、运输

严格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运输,确保车辆、人员、包装及应急措施符合国家标准;

(三)贮存、处置

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按环评批复的处理处置工艺或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处置。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良好的信誉。

报价文件要求

(一)总报价为包干价

(二)所有报价文件盖正式公章,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报价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三)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单;

2.公司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3.资质佐证资料

4.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料。

、报价时间

202558日起至20254512日(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报价单)。

、其他事项

(一)询价单、成交单位报价单和其他更优承诺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二)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按承诺时间完成,如有违约行为,成交单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20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