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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朱文兴、普金红)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4-27 17:13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104

本人(单位)因朱文兴、普金红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澜沧江路30号11栋2单元2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00072303、0007230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文兴、普金红

日期:2025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