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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 来源 :景洪市司法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4-21 15:43

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定在全市开展专项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范围

在景洪市范围内发现以下违规执法行为的,可依法投诉举报:

(1)违规异地执法问题:严查超越法定职权、违规异地执法行为。

(2)趋利性执法问题:严查将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直接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将考核考评结果与案件办理或者罚款收入挂钩、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直接收缴罚款,以及利用行政执法职权刁难企业、吃拿卡要、谋取利益、摊派费用等行为。

(3)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核查收费、罚款、检查、查封事项目录清单建立和公开情况。严查擅自增设收费事项、收费项目不合法等问题;严查不具备法定资格的主体实施行政检查、超越法定范围实施行政检查、未持法定证件实施行政检查、下达检查指标等行为;严查超范围、超期限等违法查封行为。

(4)其他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行为。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举报方式

(一)受理举报电话:0691-2122746。

(二)受理举报邮箱:32611617@qq.com。

(三)来信来访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傍山2路景洪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邮编:666100。

四、注意事项

(1)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主要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明确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2)反映问题应当真实、准确,尽可能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者视频等证据;倡导实名投诉举报,举报线索时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线索受理单位将对线索提供人的信息保密。

(3)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已经由纪检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受理范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