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发寿、黄成仙)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091号
本人(单位)因杨发寿、黄成仙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勐龙镇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景房字第6430号、共景房字第00528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发寿、黄成仙
日期:2025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