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岩应)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085号
本人(单位)岩应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景德西路1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景<私>房00005420。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岩应
日期:2025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