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姜培兰)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074号
本人(单位)姜培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西路6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景国用(2001)字第0816号、房屋所有权证号:00024006。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培兰
日期:2025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