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陈星语、李树良)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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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3-13 17:16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065号
本人(单位)陈星语、李树良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清泉路10号版纳一品五期32幢1单元11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3)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0690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星语、李树良
日期:2025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