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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景洪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3-11 17:48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061号

本人(单位)景洪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勐海路2号西双版纳普洱茶文化博览园C区1幢3单元2045号、景洪市勐海路2号西双版纳普洱茶文化博览园滨江公馆3幢61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1)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04564号、云(2020)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2090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景洪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人:玉香旺

日期:2025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