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大双)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5-02-27 17:52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052号
本人(单位)刘大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工业园区西双版纳国际度假区住宅2-5期25幢5单元8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0)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1042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不动产登记规程》第4.6.2.4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大双
日期:2025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