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刘增云)
编号:景不动产(ZF)2025-001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第5.4.7.3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屋所有权证号:景房权证景字第00021849号
刘增云
房屋
景洪市么龙路41号5幢2单元101号
依据《声明书》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