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晶晶)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049号
本人(单位)张晶晶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广电路5号明珠·富丽园1幢2单元4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18)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0536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晶晶
日期:2025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