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景洪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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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2-21 17:39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047号
本人(单位)景洪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勐海路旁(西双版纳普洱茶文化博览园内)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景国用(2011)字第0617号、景国用(2011)字第061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景洪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人:玉香旺
日期:2025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