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贾倩)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042号
本人(单位)贾倩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清泉路16号俊博苑11幢1单元4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3)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3494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贾倩
代理人:乔丽英
日期:2025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