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会琼、曾永祥)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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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2-10 15:38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029号
本人(单位)李会琼、曾永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度假区勐海路34号海诚静园6幢2单元6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1)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2377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会琼、曾永祥
日期:2025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