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萍 )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5-0024号
本人(单位)张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庄董西路7号南山别院6幢13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2)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1106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萍
日期:2025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