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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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1-20 15:39
编号:景不动产(ZF)2025-000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第5.4.7.3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他项权证号:00020558 |
抵押权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抵押人: 刘代金 |
抵押权 |
景洪市勐龙镇<景洪市第五中学6栋2号> |
依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他项权证注销申请》 |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