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余新林诉西双版纳足友记足疗有限公司仲裁案件送达公告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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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1-17 17:35
申请人余新林:
你(单位)诉西双版纳足友记足疗有限公司支付劳动报酬、支付二倍工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本院已依法受理(案件编号:景劳人仲案字〔2024〕263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开庭通知及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本院定于2025年2月26日上午9时对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地址:景洪市清泉路32号,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0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联系电话:0691-2565069)。请准时到庭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裁决。
特此公告。
景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