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吴永生、赵翠华)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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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1-14 15:49
编号:景不动产(ZFGG)2025-000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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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动产权证书号:云(2021)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05027号 |
吴永生、赵翠华 |
房屋/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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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2024)云2801执34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云2801民初2621号民事判决书 |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