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温国英)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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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2-12 09:1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勐遮路5号
联系方式:0691-2125713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 注 |
1 |
景洪市勐海路2号西双版纳普洱茶文化博览园C区1幢1单元7001号 |
权利人由原温国英更正为温国英、陈金仓,共有情况由原单独所有更正为:按份共有,温国英占71.44%,陈金仓占28.56% |
不动产权证书号:云(2021)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11484号 |
公告单位: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