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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邹雪春)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12-31 14:56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328号

本人(单位)邹雪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勐海路新大桥南侧防洪大堤以西西双十贰城观澜住宅区C-2-701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景房权证景字第0009724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邹雪春

日期: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