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周素芳)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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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2-27 17:47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323号
本人(单位)周素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嘎洒镇雅居乐大道西双版纳嘎洒旅游小镇天河项目一期逸湖居A2组团175幢20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1)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1052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素芳
日期: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