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沈志余、徐桂华)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317号
本人(单位)沈志余、徐桂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嘎洒镇<景洪农场4分场3队>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00033858、共00018748。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志余、徐桂华
日期: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