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刘永祥)
编号:景不动产(ZF)2024-0029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第5.4.7.3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景国用(2010)字第1729号
刘永祥
土地
景洪市老机场南侧<禹景花园>
依据《声明书》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