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高丽芳)2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312号
本人(单位)高丽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勐海路茶博园酒店A区41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2)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2379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丽芳
日期: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