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土地登记确权公告(曼阁居民小组)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11-15 16:40

兹有景洪市江北街道曼各社区居委会曼阁居民小组位于景洪市曼阁箐回塘路016号,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经我局调查初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自然资源部文件》(自然资发〔2021〕1号),将该宗地的权属确权至景洪市江北街道曼各社区居委会曼阁居民小组名下,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序号

宗地号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权属性质

用途

宗地面积

宗地四至

1

532801007003JB00001

曼各社区居委会曼阁居民小组

景洪市曼阁箐回塘路016号

划拨

集体

商业用地

8033.41平方米

东:以软界、石坎为界,邻曼阁居民小组;南:以软界、围墙为界,邻曼阁居民小组、通道、刀建林、杨桂芬、普红梅;

西:以软界、围墙、墙壁为界,邻保蓉、包麦、水沟、曼阁居民小组;

北:以软界、围墙为界,邻水沟、陈登红、余萍、曼阁居民小组。

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告期满后,当事人对土地权属审核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登记。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