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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政住房办〔2024〕1号景洪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 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 来源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12-11 15:35

景政住房办〔2024〕1号

 

景洪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下达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

 

景洪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勐养片区管理委员会西双版纳监狱:

根据《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4年全州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西建保〔2024〕9号)文件,现将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

景洪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勐养管理委员会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130套。西双版纳监狱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80套。

二、工作要求

(一)以目标为导向狠抓项目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开展各项目前期工作,及时核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推动各项支持政策落实落地确保项目于2024年4月底前全面开工10月底全面竣工。

(二)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要在保证要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争早日竣工形成有效供给,竣工验收达到入住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要及时组织配租,改造类项目完成改造、人员入住后,要纳入出租率统计,确保出租率达到90%以上,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的住房困难问题。

(三)严格规范项目调整报批程序。如因客观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组织实施无法确保4月底前 100%开工,需要进行项目调整的,务必在项目调整后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调整情况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四)强化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认真落实月报制度认真核实,准确统计,及时汇总,按时报送相关台账数据,建设计划推进情况务必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陈微,联系电话:2120072,邮箱386449544@qq.com。

(五)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监测评价。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年度测评价工作的通知》(云建保〔2022〕152号)文件要求,及时收集整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监测评价所需相关资料,确保年度监测评价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4年全州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通知(西建保〔2024〕9 号)

 

 

景洪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