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周建忠、张亚萍)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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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1-15 17:24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283号
本人(单位)周建忠、张亚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旅游度假区4号路南面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西度管国用(2009)第447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景<私>房00005927、共景<私>房0000348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建忠、张亚萍
日期: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