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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郦宏敦)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11-15 17:22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285号

本人(单位)郦宏敦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万景大道16号义乌商城B02幢71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1)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2703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郦宏敦

日期: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