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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服务询价函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11-01 16:28

各报价单位: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拟就景洪市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服务以公开询价的方式进行技术服务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

一、采购询价单位

询价单位: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允景洪街道纳昆康巷3号。

人:方钟书0691-2126019

箱:sthjjwfg@163.com

二、采购询价内容

本次空气质量监测服务总价约15万元。完成景洪市202411月至20251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并为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提供设施设备技术支持服务和后勤保障服务。相关要求如下:

(一)设施设备

涉及2个点位监测,共需要至少2台自动监测设备进行监测。应布设相关设施设备,提供的设施设备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完成设备检定,能够正常运行。确保大气常规六项指标PM2.5PM10SO2NO2O3CO浓度准确测定并且对常规气象五参数(大气压力、温度、湿度、风速、风向)的监测,定期校准仪器设备,确保数据准确性,满足专业人员的分析需求。

(二)技术服务要求

1.设备能完成大气常规六项指标PM2.5PM10SO2NO2O3CO准确测定

2.设备能完成气象五参数(大气压力、温度、湿度、风速、风向)准确测定

3.设备部署满足《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664-2013)规定,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更具代表性。

(三)后勤保障服务

1.提供后续日常设备检定、期间核查、故障处理等全过程管理服务。

2.至少两台设备提供一次不少于30天的监测对比报告(至少监测到20241215日)。其中一台设备需持续监测2个月以上(至少监测到2025131日)。要求使用新设备的监测数据对比现有设备的数据,通过系统性的对比检测确保新检测设备性能、质量达到要求。

三、供货期及质量要求

(一)供货期

接到业主通知后3天内派专业人员联系。一是如有工作需要,派专业人员达到现场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二是通过网络远程或现场操作的形式进行技术服务,监测结束

(二)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四、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信誉。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为总价包干(报价包含人工费、税费、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二)所有报价文件盖正式公章,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报价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三)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单;

2.公司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3.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相关材料

4.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六、报价时间

2024111800起至202411101800(拒绝接受超时送达的报价单)。

七、其他事项

(一)询价单、成交单位报价单和其他更优承诺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二)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按承诺时间完成,如有违约行为,成交单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项目资金于2026年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预算资金到位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