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云南景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勐罕支行)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11-05 16:57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272号
本人(单位)云南景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勐罕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机场老路南侧紫金花园.升泰苑C幢6单元502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证号为:云(2023)景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20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云南景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勐罕支行
代理人:何吉健
日期:2024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