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景洪市大渡岗龙山茶场)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268号
本人(单位)景洪市大渡岗龙山茶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规划区昆洛公路东侧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景国用(2000)字第13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景洪市大渡岗龙山茶场
代理人:钟明亮
日期: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