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 来源 :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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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9 15:2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30日—12月8日,七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27日,七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向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强化安排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通过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读书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相关整改要求上来。局党组对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全盘认领,切实履行党组抓整改的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抓实抓好,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局党组牵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分析原因,研究制定了《景洪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强化成果运用,注重整改实效。局党组把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排查,及时发现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厘清问题症结,修订完善了若干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强化“第一议题”政治引领,运用全面系统学、专题重点学、及时跟进学等经验做法,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班、集中专题研讨、“三会一课”等途径,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规党纪教育,以思想理论水平的提高促进政治能力、领导能力的提升。
二是践行城市管理精细化理念。针对乱停乱放工作,重点围绕辖区主次干道进行不间断巡查,采取劝导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市民文明意识,自觉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区域。结合城市规划和道路布局,划分合理的电动车停放区域,在景洪市各小区门口增加还车点位,为广大市民游客提供出行便利。针对物业问题,定期指导街道、社区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相关工作。
三是强力推进法治城管。每月召开大队例会,及时总结工作情况,每周组织队员开展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相关学习,规范执法队伍,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定期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理顺职能职责,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景洪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第一批)的通知》内含综合行政执法类职权22项实施主体为各乡镇街道。统一执法文书,根据《云南省常用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及各级最新案卷评查标准制定最新版本文书,已发至各乡镇街道参考使用。
四是构建大城管意识。结合商砼搅拌站场、工地、自建房分布情况加强巡查执法,通过采取“源头检,路面查”的模式,以严查、严管、重罚等手段,对混凝土车辆违规供料、不按规定时间及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管控,现整治期间移交案件已处理完毕。
五是加强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意识。强化对案源、强制措施、立案和案后纠正等各个重点环节的全程监督,使办案过程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加强办案专业化水平指导,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和案卷制作水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一是强化政治组织担当。局党组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不断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格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结合本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深刻剖析反思,召开案情通报会,参加案件庭审旁听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使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二是坚定不移推进作风建设。严格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要求,及时做好签到、图片、简报等各项会议记录。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所有干部职工凡是离开工作岗位,必须提前出具书面申请,逐级请假。建立问责机制,对不严不实和不落实销假制度的人员实行问责制度。
三是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采取刚柔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参加监督联系单位的党组会议、开展述责述廉等形式,实现对其决策事项的全程监督。加强与“一把手”的沟通联系,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监督部门进行定期提醒,强调纪律要求,坚持严管不护短,做到不开“天窗”、不留“暗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一是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力。结合全局实际,落实工作计划,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确保目标明确、具体可衡量,并与整体战略目标相一致;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针对每个阶段和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以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建立定期监督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各项目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是抓实党建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每半年开展1次谈心谈话,定期听取中层以上干部及新任干部汇报,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班子成员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
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树立规矩意识,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党纪法规的学习,增强班子成员的规矩意识;规范议事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坚持充分讨论,在认真全面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后,综合各方面情况最后发言表态。
四是加强领导班子及队伍建设。完善会议记录纪要,严格按照《景洪市机关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规定执行,采取任前谈心谈话,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业务能力。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不懈地增强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紧盯问题不放,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之以恒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抓好同质、同类问题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症结不复发,各项整改措施真正落地生根,整改任务真实销号完成。对仍需深化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持续提升工作作风
把落实整改与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反馈。联系电话:0691-2295030。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