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询问通知书》的公告(夏立峰)
- 来源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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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29 15:12
我局在查办当事人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和销售假药案的过程中,因受送达人夏立峰(身份证号码:342122***********8)不予配合案件调查导致直接送达有困难,我局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寄出的挂号信件也被当事人拒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通过公告方式向夏立峰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景市监询通〔2024〕07号(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询问通知书》(景市监询通〔2024〕07号(药)).pdf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