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赵江伟)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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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0-18 17:28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257号
本人(单位)赵江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景亮路11号<北岸康城>2栋1单元6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景国用(2015)第00102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00070918。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江伟
日期: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