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下半年—2025年度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的公告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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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9-10 17:57
为更好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高质量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稳岗位、促就业、助增收的作用,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开展2024年度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补贴性项目制职业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国足球彩票实际,委托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择一批社会信誉度高、教学质量好、培训后就业率高的职业培训机构承接景洪市2024年下半年—2025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促进就业为目标,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按照控制数量、严格标准、择优认定的原则,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遴选。
二、遴选计划
根据景洪市2024年下半年—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际,拟公开遴选7家云南省内优质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三、遴选条件
1.培训机构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省、州(市)、县(区)级人社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年检合格的民办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
3.培训机构参与遴选的职业(工种)原则上不超过5个(附件3),补贴职业(工种)范围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规定,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及课程安排。
4.培训机构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培训机构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
5.培训机构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参加遴选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凭据是指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如在参加遴选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依法免税的培训机构,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培训机构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参加遴选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培训机构,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7.培训机构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培训机构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培训机构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培训机构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
注:培训机构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前三年是指2021年9月10日—2024年9月9日。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址: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4.联系人:段玉昆,电话:0691-2122333、15752051771。
5.申报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附件5报名材料目录要求提供):
(1)《景洪市项目制培训申请表》(附件1):培训机构根据《景洪市项目制培训目录》(附件3)填报《景洪市项目制培训申请表》(附件1)。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5)培训机构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办学承诺书》(附件2)。
(8)培训工种及教学实训主要设备证明材料复印件。
(9)促进就业相关资料复印件。
(10)本地化培训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
(1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证明材料复印件。
(12)职业培训台账复印件。
(13)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4)培训师资证明材料复印件。
(15)培训、促进就业方案及制度建设。
以上相关材料复印件需要加盖培训机构公章,原件备查(如有必要,在综合评价时由评审组进行审查)。
(二)资格初审。2024年9月18日成立资格审查组,按照参选条件审核参选培训机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单位基本情况,签署资格审查意见。
(三)实地评估。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0日,成立评审组,按照《景洪市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遴选评分标准》(第一部分)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景洪市内有培训场地的机构)进行实地现场评审,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进行现场打分,评分表经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综合评价。评审组按照《景洪市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遴选评分标准》(第二部分)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审打分。《景洪市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遴选评分标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评分之和为综合评价得分。
(五)确定入选机构并公示。根据综合评价得分确定拟入选培训机构名单,并将结果在中国足球彩票官方网站(http://www.jhs.gov.cn)公示,公示期5天。
(六)签订培训协议。公示期满,根据公开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与景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培训协议,培训项目不限于遴选项目。协议期间,培训机构自觉接受景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管理,未按任务进度开展培训工作的,自动退出;存在弄虚作假、虚报人员、课程“注水”、课时“缩水”等骗补套补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严查追责,并列入“黑名单”,不得再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
注:培训机构目录和培训项目实施动态调整。本次遴选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前15家(60分以上)的培训机构纳入“景洪市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库”。后期根据工作安排和培训任务完成情况,景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在7家入选培训机构的基础上从“景洪市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库”按照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其他要求
(一)保证金
提交金额:?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18时00分
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银行转账的收款账号和户名:
户 ? 名: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景洪农村商业银行滨江支行
银行账号:8000014915719012
银行行号:402749000018
如培训机构采用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提交后可以持相关凭证到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换取保证金收据,联系人:何志娟,电话:0691-2122333、15087623710。
代理机构应当在入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入选单位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入选单位的保证金。
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其提交的保证金:
(1)培训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撤回报名材料的;
(2)培训机构在报名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情形以外,入选单位不与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合同的;
(4)培训机构与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培训机构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二)报名材料装订要求
报名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U盘)。纸质版使用A4纸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并编制页码和目录;每册采用粘贴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且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三)报名材料密封要求
报名材料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培训机构公章或密封章。
(四)报名时出具的资料
培训机构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授权)。
(五)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1000.00元(大写:贰万壹仟元整),由入选机构共同承担,入选机构应在领取入选通知书时支付代理服务费。
六、联系方式
遴选人: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景洪市清泉路32号
联系人:刀卫华
电 话:0691-2140787
代理公司: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系人:段玉昆
电 话:0691-2122333、15752051771
监督投诉电话:0691-2122765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