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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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9-10 09:23
申请人(云南峰俊劳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向本机关提出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及《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9月5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景人社许可〔2024〕83号),现予以公开。
企业名称 |
地址 |
许可事项 |
许可期限 |
云南峰俊劳务有限公司 |
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办事工业园区万达三期52栋101号 |
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
2024年9月5日—2027年9月4日 |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