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银花)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206号
本人(单位)刘银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么龙路41号7幢1单元4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3)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6243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银花
日期:2024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