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谭云荣、谭滇湘、谭双莲、谭永林)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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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8-16 09:50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197号
本人(单位)谭云荣、谭滇湘、谭双莲、谭永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西路3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西国用(2001)字第01490号、房屋所有权证号:西房字第274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云荣、谭滇湘、谭双莲、谭永林
日期:2024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