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余自普、殷开美)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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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8-15 17:48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195号
本人(单位)余自普、殷开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勐养镇中心小学东侧象树湾一期2幢1单元7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1)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0986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自普、殷开美
日期:2024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