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玲、李昌凤)1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177号
本人(单位)李玲、李昌凤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宣慰大道156号花伴里小区7幢3单元7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17)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0106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玲、李昌凤
日期:2024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