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军)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176号
本人(单位)刘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澜沧江路5号兴豪门1幢91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3)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3174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军
日期:2024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