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王宇涵 )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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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7-22 20:32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173号
本人(单位)王宇涵(监护人:王婷丽)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勐海路4号西双版纳普洱茶文化博览园商业B区滨港国际1幢33单元50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3)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3053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宇涵
监护人:王婷丽
日期:202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