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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烧烤店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已被罚款!

  • 来源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6-28 17:21

为切实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从源头上遏制餐饮油烟污染,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态化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布餐饮油烟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标本兼治,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升城市“气质”。

景洪某烧烤店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案。2024515日,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景洪某烧烤店开展大气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其店内无烟净化烧烤车从事烧烤餐饮服务活动时造成其门口路段油烟弥漫、气味呛鼻。

经查,当事人使用其店内无烟净化烧烤车从事烧烤餐饮服务活动时,未开启油烟净化功能,属经营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景洪嘎洒某烧烤店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案。 2024515日,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景洪嘎洒某烧烤店开展大气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使用的无烟净化烧烤车时造成其门口路段油烟弥漫、气味呛鼻。

经查,当事人使用其店内无烟净化烧烤车从事烧烤餐饮服务活动时,未开启油烟净化功能,属经营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巡查监管,对造成油烟污染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烟火气”不再“烦人心”,让“市监蓝”守护“蓝天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