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周志香、陈瑞名)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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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6-13 17:11
编号:景不动产(ZFGG)2024-007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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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动产权证书号: 云(2018)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07896号 |
周志香、陈瑞名 |
房屋/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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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2023)闽0303执恢28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303执恢281号之五执行裁定书 |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