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维差?维塔亚唐纳恭)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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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6-07 17:48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127号
本人(单位)维差?维塔亚唐纳恭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勐海路新大桥南侧防洪大堤以西西双十贰城观澜住宅区A-1801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景国用(2015)第003255号、房屋所有权证号:00111315。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维差?维塔亚唐纳恭
日期:2024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