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关于招领涉案财物(无主或者无法联系物主)的公告第二十一期
- 来源 :景洪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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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6-05 11:31
景洪市公安局北路派出所在开展日常工作时接群众举报, 在嘎洒桃李春风旁有人欲偷渡, 现场发现2辆无主车辆,经工作后无法联系到物品所有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8条和《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18条之规定,望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身份证明到景洪市公安局(清泉路12号)领取。
本公告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法对公告的涉案财物按无主财物处理,依法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4年6月5日。
监督机关:景洪市公安局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691-2168013
景洪市公安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