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何曜)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125号
本人(单位)何曜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勐海路100号<冠嘉名城>1幢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景国用(2014)第00123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曜
日期:2024年06月04日